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二次公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12-26 18:08   103510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二次公示(简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国务院第253号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应进行第二次公示,现将该项目环评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概况

    (1) 建设项目名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2) 建设单位: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3)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4) 项目建设地点:邛崃羊安工业园区。

    (5)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00002.78万元

    (6)员工人数:本项目劳动定员550人,主要生产人员361人,管理及服务人员139人。

    (7)工作制度:年有效生产时间为300天(7200小时),生产班数3班/天,每班8小时,四班三运转。管理人员和非生产部门实行8小时白班+值班工作制。

    (8)建设进度:2017年底开工,2018年底投入试生产。

    2、建设内容及规模 根据企业建设规划,本次征地范围内(约400亩)设计的锂盐生产规模为4万吨/年,分两期工程建设,一期工程生产规模为2万吨/年,二期工程生产规模为2万吨/年。结合项目总图布置可知,一期工程布置在厂区北侧,南侧预留地块用于二期工程建设。为能更快占领市场,企业决定先期实 施一期工程项目,因此本次评价对象为一期工程。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转化焙烧装置、酸化焙烧装置、硫酸锂车间、蒸发浓缩车间、氢氧化锂车间、碳酸锂车间、硫酸钠车间等主体工程,原料库房、产品库房、焙料仓库、细焙料仓、熟石灰仓、酸化熟料库、硫酸储罐、废渣库等贮运工程,卸料区、配碱车间、蒸发浓缩车间、动力房、锅炉房、厂区变电站、机电维修间、消防水站及泵房、备件库、分析控制楼、办公楼、循环水站等公用辅助工程,回转窑烟气净化系统、酸化窑烟气净化系统、废水处理站、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事故应急池等环保工程。 为便于生产管理,同时节约建设费用,本工程建设内容中的产品库房、废渣库、锅炉房、化水站、机电维修间、备件库、分析控制楼、办公楼、废水处理站、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事故应急池等公辅设施按总规模设计建造,其他建设内容按本次一期工程规模设计建造。 本项目以锂辉矿为生产原料,采用硫酸转化法生产电池级碳酸锂和氢氧化锂,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产电池级碳酸锂12000吨/年、电池级氢氧化锂8000吨/年的生产能力,同时副产元明粉(无水硫酸钠)44300吨/年。

    3、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电池级锂盐生产,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邛崃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了项目备案立项文件(川投资备[2017-510183-26-03-158201]FGQB-0148号),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邛崃市羊安工业园区内,规划占地面积为约400亩。根据邛崃市规划局出具的《关于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拟选址的规划情况说明》(邛规管函[2017]119号),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正在修编的《羊安现代产业新城(天府产业园区)总体规划》。因此,项目选址符合邛崃市建设用地规划要求。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① 有组织排放

     废气污染物 预测结果表明:①项目正常排放情况下各预测因子小时、日均、年均的最大贡献浓度均不会超标,叠加现状值后仍能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因此,项目正常排放情况下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在非正常排放情况下区域各污染物最大地面小时浓度预测有所增加,除PM10最大地面浓度预测值超标外,其余预测因子的最大地面落地浓度贡献值仍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为此,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应做好非正常排放的应急处理方案,杜绝非正常排放的发生。②正常排放情况下对区域关心点影响较小,非正常情况下外排大气污染物对于评价区域主要关心点的影响较大,并造成部分关心点PM10超标。③在对区域废气污染物贡献程度上,本项目的贡献量均远大于四川思科和成都精西的贡献量。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在叠加四川思科和成都精西排放的废气污染物情况下,项目所在区域各关心点SO2、NO2、PM10年均浓度均有一定程度的增加,但仍能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因此,项目运行后对区域环境影响小。 因此,项目运行后对区域环境影响小。

    ② 无组织排放

     针对各项目车间/装置存在的无组织排放,本评价以原料库房、转化焙烧装置、酸化焙烧装置、硫酸锂车间、焙料仓、细焙料仓、熟料库、废渣库的边界为起点分别划定200米、300米、200米、50米、100米、50米、200米、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划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医院、学校等敏感目标。同时本评价要求项目划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今后不得迁入人群居住、生活服务设施、学校、医院等敏感设施。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评价认为,由于现阶段斜江河CODCr、NH3-N、TP等指标还有一定的环境容量,同时本项目废水排放量很小,经邛崃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 的废水污染物量很小,仍能确保本项目实施后斜江河有一定的剩余环境容量。因此,项目废水排放对斜江河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预测结果标准,项目投入运行后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范围在42.7~50.0dB(A)之间;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处置 项目固废按照“三化”原则进行处置,具体处置情况如下:收尘灰直接返回生产线作原料;碱渣、钙渣、完渣等返回生产线回收锂;废矿渣、脱酸废渣、氢化滤渣、废水处理站滤渣等一般固废,外运建材厂作原料综合利用;废金属渣交由废品回收站;废离子交换树脂属危险废物,更换下来后直接返回原供货商再生利用;废润滑油、废乳化液等属于危险废物,外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泥和生活垃圾等性质同城市生活垃圾相似,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方式可行。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带来二次污染,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全厂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都能经厂内污水管道排入厂区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且企业废水处理站已采取了严格的防渗措施。企业事故废水和消防废水可分别由事故应急处和消防废水池进行收集,事故结束后可分批排入厂区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同时,在建设过程中项目采取了严格的防渗措施。经分析,正常情况下企业废水处理站渗漏的废水量极少,污染物基本不会进入到地下水体中,不会对区域地下水造成污染。非正常情况下预测结果表明:①生产装置发生渗漏情况下,Li+和SO42-在100d后污染羽扩散至下游121m处,121m外趋近于无限小,地下水中Li+和SO42-浓度峰值分别为328.31mg/L、2084.57,最大贡献值出现在厂区内。1000d后,随着时间的推移污染物不断扩散,在下游123m处Li+和SO42-最大贡献值分别为32.8mg/L、208.46mg/L,运移距离超出厂界。②废水处理站发生渗漏情况下,Li+和SO42-在100d后污染羽扩散至下游112m处,112m外趋近于无限小,地下水中Li+和SO42-浓度峰值分别为0.0098mg/L、0.006mg/L,最大贡献值出现在厂区内。1000d后,随着时间的推移污染物不断扩散,在下游123m处Li+和SO42-最大贡献值分别为9.8×10-4mg/L、25mg/L,运移距离360m,超出厂界。因此,评价要求:项目运营期间,应加强管理与监测,尤其防范非正常状况的发生,使工程运营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

     6、 环境风险 本项目生产所用原料、产品涉及多种危险化学品,但均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7-2004)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规定的腐蚀品、易燃物质以及爆炸危险性物质和危险化学品。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废气处理设施故障、硫酸储罐泄漏、烧碱储罐泄露、氨水储罐泄漏、天然气管道泄漏等风险事故,但发生概率均较小。项目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风险事故均采取了应对措施,可有效降低风险事故发生概率及对环境的影响。因此,本评价认为企业只要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风险风范措施,建立风险应急预案,项目的风险处于环境可接受的水平,项目从环境风险角度可行。

     三、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废水治理措施及效果 项目废水处理根据废水水质的不同采取分类处理,其中地坪清洗废水、化水站反冲洗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和实验废水等生成废水主要含酸碱、SS等,不宜采用生化处理,宜考虑采取物理化学处理方式,为此项目废水处理站考虑采用“调节+中和+混凝沉淀+过滤”组合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内预处理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邛崃市第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排入斜江河。废水污染排放量为CODcr1.05t/a、NH3-N0.11t/a。

    2、废气治理措施及效果 项目转化焙烧烟气采取 “高温脉冲布袋除尘+低温SCR脱酸”处理后由60m高排气筒排放,篦冷机冷却尾气经“高温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40m高排气筒排放,酸化焙烧烟气经“布袋除尘+酸雾吸收塔+电除酸雾”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排放,硫酸钠干燥尾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焙料仓、细焙料仓、熟料库等收尘尾气分别经对应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40m、30m、20m、20m高排气筒排放,以上工艺废气排放可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要求。 锅炉采用先进的“超低氮FGR烟气再循环技术”,燃烧后的烟气经30m高排气筒排放,烟尘和SO2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排放值(颗粒物≤20mg/m3,SO2≤50mg/m3),NOx排放浓度≤30mg/m3。 项目废气污染物预测排放总量为:烟粉尘98.40t/a、SO28.01t/a、NOx152.61t/a、氨1.99t/a、硫酸雾5.62t/a。

     3、固废治理措施及效果 项目固废厂内暂存情况为:①项目转化焙烧烟气、冷却尾气、研磨尾气、酸化焙烧烟气配套的布袋除尘器产生的收尘灰均配置有对应的收集仓,收尘灰暂存于收集仓内,定期返回生产线;②项目废矿渣产生后直接由皮带输送机转运至废渣库进行堆放暂存,废渣库为封闭结构,具备防风、防雨、防流失功能,设计暂存能力为25000t,正常情况下项目废矿渣暂存量约为20000t;③项目硫酸锂车间除杂工序产生的碱渣、钙渣、完渣等,直接返回浆化浸出槽中,厂内不暂存;④酸雾吸收塔产生的脱酸废渣由专用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废渣库内;⑤项目碳酸锂车间氢化过滤产生的滤渣量较小,由叉车转运至废渣库内暂存;⑥项目化水站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危险废物,通常2年更换一次,更换下来后直接返回原供货商再生利用,厂内不暂存;⑦项目机电维修车间根据维修任务,将产生的废润滑油、废乳化液及废金属渣等,其中废润滑油和废乳化液属于危险废物,考虑在车间内配置1间危废暂存间,用于暂存危险废物;废金属渣属于一般固废,采用塑料袋收集后暂存于维修车间内;⑧项目废水处理站定期产生的废滤渣量较小,由叉车转运至废渣库内暂存;⑨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产生污泥定期清捞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厂内不暂存;⑩办公生活垃圾由垃圾收集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项目固废按照“三化”原则进行处置,具体处置情况如下:收尘灰直接返回生产线作原料;碱渣、钙渣、完渣等返回生产线回收锂;废矿渣、脱酸废渣、氢化滤渣、废水处理站滤渣等一般固废,外运建材厂作原料综合利用;废金属渣交由废品回收站;废离子交换树脂属危险废物,更换下来后直接返回原供货商再生利用;废润滑油、废乳化液等属于危险废物,外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泥和生活垃圾等性质同城市生活垃圾相似,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4、噪声防治及效果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有:生产设备、循环冷却设备、废气处理设备及生产用泵等机械噪声和动力噪声,噪声强度一般在70~110dB (A)之间。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有效的降噪措施后,项目外排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地下水防治及效果 本项目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及简单防渗区。项目转化焙烧装置、酸化焙烧装置、硫酸锂车间、碳酸锂车间、氢氧化锂车间、硫酸钠车间、硫酸储罐及围堰、配碱车间、蒸发浓缩车间、机电维修车间、废渣库、废水处理站、生活污水预处理池、事故应急池、消防废水池等重点防治区域须采用40cm粘土+2mm人工防渗材料+20cmP8等级抗渗混泥土处理(渗透系数K≤1.0×10-10cm/s);卸料区、原料库房、产品库房、焙料仓库、细焙料仓、熟料库、分析控制楼、锅炉房、动力房、变配电房、循环水站、消防水站等一般防治区域应采取40cm粘土+20cmP8等级抗渗混泥土处理(渗透系数K≤1.0×10-7cm/s) ;办公楼、门卫室等简单防渗区要求做地面硬化处理。 在采取上述防渗措施后,可有效杜绝项目对区域地下水的污染。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羊安工业园区规划,项目拟采用的生产工艺及设备先进、成熟、可靠,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成熟可靠且技术经济可行,排放污染物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不明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现状;项目环境风险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切实可行;只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则本项目在邛崃市羊安工业园区内征地建设从环保角度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报告简本的方式、期限及联系方式 公众可通过邛崃市政府网站查阅项目环境报告简本信息,查阅期限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同时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查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范围受建设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主要征求公众如下方面意见:

    ①对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环评报告结论的意见;

    ③对建设项目其他环保方面的意见;

    ④对建设项目的态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填写建设单位发放的公众参与调查表

     2.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名称: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邛崃产业园区羊横四路

     联系人:向东

     电话:13281802008

     邮箱:475931894@qq.com

      

    环评机构: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199号

    联系人:蔡先生

    邮编:610041

    电话:18108297332

    邮箱:624450337@qq.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附件: 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二次公示[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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